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3〕28号)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全程公示。下列同志自愿向工程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5日,共3天。公示期内对入党申请人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工程学院党委反映。
附件:入党申请人情况一览表
工程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571-63748717
电子邮箱:20170051@zafu.edu.cn
中共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