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93号,见附件1),2013年选派工作的网上申报将从4月6日开始。请结合本学院(部)人才培养计划认真做好推荐工作,于2013年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交人事处师资办。
一、申报注意事项
1、已申报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人员不可兼报本项目。该项目经费是由省财政和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共同承担。
2、申请时,可不提供外方邀请函,但评审时优先考虑已取得国外邀请函或有国外渠道的申请人。
3、但是,对于语言专业毕业且在国内从事语言教学工作的申请人须提前对外联系并获得外方邀请函后方可申报。
4、留学国别一经确定,一律不再更改。
5、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不超过2年,2年后留学资格自动取消。2013年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保留至2015年12月31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再受理留学资格有效期延长的申请。
6、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平台填报上传的材料一致。网上平台提交后,系统将生成唯一条形码,显示在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的右下角。如提回修改后再次提交,该条形码将发生变化,须重新打印整套申请表及推荐意见表。
7、中层干部申请该项目的,须先向组织部提交申请,获批后方可申报,访学时间不超过6个月。
相关申报指导可查看“浙江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http://www.zjedu.gov.cn)专栏,网上报名指南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人汇总表(须排序,见附件3)1份;
2、申请表、推荐意见表及证明材料一式3份;
3、学科、学院负责人审批意见的申请表(申请人须写明申报的出国项目为“省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拟访学的国家及单位、研究内容、起止时间)1份。
上述材料切勿装订,请用夹子夹好。其中,材料2的详细要求见附件1。推荐意见表由学院填写,院领导签字、敲学院章。并将申请表及推荐意见的电子版发送至rsc@zafu.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63740868(9298868)
附件:06572CA54AE5888748257B3300321DB9fj0(1).zip
内含:1、浙教电传〔2013〕93号 2、2013年“地方合作项目”网上报名指南 3、申请人汇总表
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人事处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