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客观公正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增强教师的教学质量意识,全面提高我院教育教学质量,根据《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工程学院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试行)》,现就2012年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系的考核工作由各系考核工作组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办法和学院考核细则组织实施。
2、参与考核的对象为从事本科教学工作的专任教师。在学校管理岗位工作并具有教师职称系列的双肩挑教师参加学科所在系的考核。
3、考核内容为2012年度(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和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教师在本科课堂教学、实践教学及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教学建设、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业绩。
4、督导教师评教、学生信息员信息每学期都已反馈到学院,各系在评价教师时可结合学生评教、学院领导、同行评价等合理使用。
5、各系可采取排序的方式控制考核等级的比例,B级及以上比例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教师总人数的60%,其中A级比例不得超过20%;C、D和E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合理确定。C级比例可适当增大,E级的确定应有充分的依据。
6、考核等级为A级(优秀)的教师名单由学校公布,考核等级为D者,由学院向教师本人发出通知,并提出改进要求。考核等级为E者,暂时停止其主讲教师资格,不得承担课程主讲任务。
7、考核工作最迟于1月4日前完成并上交电子及纸质文档,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文件及表格等具体见附件。
业绩考核办法.doc
业绩考核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