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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党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做好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5-28      浏览:

各学院(部)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2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确保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管理工作

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基本党务知识和组织观念教育,要求毕业生党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接转组织关系;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联系;在走上新的工作岗位后,继续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创造优秀业绩,为党旗增辉,为母校增光。

二、切实做好毕业生党员管理的衔接工作

1.近期发展、转正的毕业生党员,务请于6月5日前将学生党员发展、转正登记表等材料报送组织部(纸质盖章)。

2.对于预备期超过3个月的预备党员,要认真填写预备党员鉴定表(附件1),对其毕业前在预备期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一并放于党员档案中。

3.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党建材料的归档工作。对入党申请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正式党员,应将其不同培养阶段形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预备党员鉴定表、转正申请书等相关材料进行整理,认真审查并确定所有材料完整后,方可归档。各党委(总支)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党建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

三、认真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的党组织;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将其组织关系转到单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党员,可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

2.各党委(总支)、直属党支部须于6月11日前将填写好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见附件2)报送组织部,经组织部审核后领取《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并于6月15日前为毕业生党员开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组织部盖章,再发放到毕业生党员手中。《常见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见附件3。

3.毕业生党员务必在规定的有效期内办好组织关系转移和接收工作。因改派等原因,需要更换介绍信的毕业生党员,务必在有效期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情况,到原所在党委(总支)重开介绍信,并交回原介绍信。具体事项见附件4。

附件:1.预备党员鉴定表

2.js33333金沙线路检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3.常见就业单位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写法

4.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须知

党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