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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2019
工程学院关于“寻找青春榜样”活动入选名单的公示 各学生班级: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夯实学院优良学风建设基础,发挥身边榜样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关于开展首届“寻找青春榜样”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荐、推荐、民主评议,现将入选集体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5月19日,如有意见请联系工程学院学生办(学9323-1),联系电话:63743980。一、善行引领类(7名)王盟盟 汤腾云 吕鹏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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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72019
工程学院党委关于确定曹屹立等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各党支部委员会研究,报工程学院党委备案同意,将曹屹立等36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13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关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工程学院党委联系电话:0571-63748717电子邮箱:20170051@zafu.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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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19
关于做好学校2019年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 各班级:为做好学校2019 年校外专项奖(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申请类别育才助学基金、汇凯助学基金、浙江林业英才奖学基金、许行贯农创教育基金、亓汉三英才奖学基金、“浙农-阳光”奖学金。二、申请对象、条件和奖(助)的标准申请对象、申请条件和奖(助)标准请参照各相应奖(助)学金的管理办法或评比条例(详见助学在线网站-规章制度http://xgb.zafu.edu.cn/zxzx/gzzd.htm)。三、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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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92019
工程学院党委关于2019年上半年党员发展、转正的通知 各党支部: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及学院党委2019年党员发展工作计划,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19年上半年发展党员等工作安排如下:一、指导思想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着眼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增强党支部活力,把坚持党员标准、保证发展党员质量摆在首位,健全和完善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整体水平,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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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2019
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经个人申请,党员推荐(群团推优),支部委员会研究,拟确定林庆宝等69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党员、群众对以下同志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和社会公德及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6日至2019年4月30日,共5天。公示期内对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有异议的,请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工程学院党委反映。 工程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571-63748717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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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52019
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关于开展首届“寻找青春榜样”活动的通知 各班级、学生党支部、团学部门、挂靠社团:长期以来,学院青年学子牢记“求真 敬业”校训,弘扬“坚韧不拔 不断超越”学校精神,崇德向善、青春励志,涌现了李鑫、章丽萍、张业放、李景鹏、王超、陈逸鹏等一批优秀学子典型,展现了新时代青年学子风貌。结合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庆祝建国70周年工作文件精神,为持续浓厚学院学风建设氛围,充分发挥青年学子身边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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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32019
工程学院党委关于入党申请人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3〕28号)规定,发展党员实行全程公示。下列同志自愿向工程学院党委所属党支部提出入党申请,现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4月25日,共3天。公示期内对入党申请人有异议者,请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工程学院党委反映。附件:入党申请人情况一览表工程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571-63748717电子邮箱:20170051@za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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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22019
工程学院关于2019年清明节、劳动节放假的通知 各班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2019年劳动节假期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学院的实际情况,现将放假安排通知如下:一、放假时间1、清明节放假时间2019年4月5日(星期五)至4月7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4月5日(星期五)停课。2、劳动节放假时间2019 年5月1日(星期三)至5月4日(星期六),共4天。4月28日(星期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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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62017
工程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就业奖励办法 2014级本科生各班级:为鼓励毕业生积极就业,促进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 一、班级奖励:二、个人奖励:截止2018年4月15日,前100名上交就业协议者奖励200元/人,前101名至200名上交就业协议者奖励100元/人(若邮寄则以邮戳为准)。 注:签约率按四舍五入计,截止时间以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章为准,若改派的以改派后的日期为准,其他奖励参照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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